# 类(class) --- ## 基本概念 类(class)是结构体的拓展,也是一种用户自定义的数据结构(类型),它不仅能够拥有成员元素,还拥有成员函数。 在面向对象编程(OOP)中,对象就是类的实例,也就是变量。 C++ 中 `struct` 关键字定义的也是类,上文中的 **结构体** 的定义来自 C。因为某些历史原因,C++ 保留并拓展了 `struct`。 --- ## 定义类 类使用关键字 `class` 或者 `struct` 定义,下文以 `class` 举例。 ```cpp class ClassName { ... }; // Example: class Object { public: int weight; int value; } e[array_length]; const Object a; Object b, B[array_length]; Object *c; ``` 与使用 `struct` 大同小异。该例定义了一个名为 `Object` 的类。该类拥有两个成员元素,分别为 `weight,value`;并在 `}` 后使用该类型定义了一个数组 `e`。 定义类的指针形同 struct。 --- ### 访问说明符 不同于 [`struct`](./struct.md) 中的举例,本例中出现了 `public`,这属于访问说明符。 - `public`:该访问说明符之后的各个成员都可以被公开访问,简单来说就是无论 **类内** 还是 **类外** 都可以访问。 - `protected`:该访问说明符之后的各个成员可以被 **类内**、派生类或者友元的成员访问,但类外 **不能访问**。 - `private`:该访问说明符之后的各个成员 **只能** 被 **类内** 成员或者友元的成员访问,**不能** 被从类外或者派生类中访问。 对于 `struct`,它的所有成员都是默认 `public`。对于 `class`,它的所有成员都是默认 `private`。 --- ## 关于 "友元" 和 "派生类" *对于算法竞赛来说,友元和派生类并不是必须要掌握的知识点。* 友元(`friend`):使用 `friend` 关键字修饰某个函数或者类。可以使得在 **被修饰者** 在不成为成员函数或者成员类的情况下,访问该类的私有(`private`)或者受保护(`protected`)成员。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带有这个类的 `friend` 标记,就可以访问私有或受保护的成员元素。 派生类(`derived class`):C++ 允许使用一个类作为 **基类**,并通过基类 **派生** 出 **派生类**。其中派生类(根据特定规则)继承基类中的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。可以提高代码的复用率。 派生类似 "is" 的关系。如猫(派生类)"is" 哺乳动物(基类)。 对于上面 `private` 和 `protected` 的区别,可以看做派生类可以访问基类的 `protected` 的元素(`public` 同),但不能访问 `private` 元素。 --- ## 访问与修改成员元素的值 方法形同 struct。 - 对于变量,使用 `.` 符号。 - 对于指针,使用 `->` 符号。 --- ## 成员函数 成员函数,顾名思义。就是类中所包含的函数。 ```cpp vector.push_back(); set.insert(); queue.empty(); ``` --- ```cpp class Class_Name { ... type Function_Name(...) { ... } }; // Example: class Object { public: int weight; int value; void print() { cout << weight << endl; return; } void change_w(int); }; void Object::change_w(int _weight) { weight = _weight; } Object var; ``` 该类有一个打印 `Object` 成员元素的函数,以及更改成员元素 `weight` 的函数。 和函数类似,对于成员函数,也可以先声明,在定义,如第十四行(声明处)以及十七行后(定义处)。 如果想要调用 `var` 的 `print` 成员函数,可以使用 `var.print()` 进行调用。 --- ## 重载运算符 何为重载? C++ 允许编写者为名称相同的函数或者运算符指定不同的定义。这称为 **重载**(overload)。 如果同名函数的参数种类、数量中的一者或多者两两不相同,则这些同名函数被看做是不同的。 需要注意的是:如果两个同名函数的区别仅仅是返回值的类型不同则无法进行重载,此时编译器会拒绝编译! 如果在调用时不会出现混淆(指调用某些同名函数时,无法根据所填参数种类和数量唯一地判断出被调用函数。常发生在具有默认参数的函数中),则编译器会根据调用时所填参数判断应调用函数。 而上述过程被称作重载解析。 重载运算符,可以部分程度上代替函数,简化代码。 --- 下面给出重载运算符的例子。 ```cpp class Vector { public: int x, y; Vector() : x(0), y(0) {} Vector(int _x, int _y) : x(_x), y(_y) {} int operator*(const Vector& other) { return x * other.x + y * other.y; } Vector operator+(const Vector&); Vector operator-(const Vector&); }; Vector Vector::operator+(const Vector& other) { return Vector(x + other.x, y + other.y); } Vector Vector::operator-(const Vector& other) { return Vector(x - other.x, y - other.y); } // 关于4,5行表示为x,y赋值,具体实现参见后文。 ``` 该例定义了一个向量类,并重载了 `* + -` 运算符,并分别代表向量内积,向量加,向量减。 重载运算符的模板大致可分为下面几部分。 ``` /*类定义内重载*/ 返回类型 operator符号(参数){...} /*类定义内声明,在外部定义*/ 返回类型 类名称::operator符号(参数){...} ``` --- 对于自定义的类,如果重载了某些运算符(一般来说只需要重载 `<` 这个比较运算符),便可以使用相应的 STL 容器或算法,如 [`sort`](../basic/stl-sort.md)。 "可以被重载的运算符" ```text + - * / % ^ & | ~ ! = < > += -= *= /= %= ^= &= |= << >> >>= <<= == != <= >= && || ++ -- , ->* -> () [] new new [] delete delete [] ``` --- ### 在实例化变量时设定初始值 为完成这种操作,需要定义 **默认构造函数**(Default constructor)。 ```cpp class ClassName { ... ClassName(...)... { ... } }; // Example: class Object { public: int weight; int value; Object() { weight = 0; value = 0; } }; ``` 该例定义了 `Object` 的默认构造函数,该函数能够在我们实例化 `Object` 类型变量时,将所有的成员元素初始化为 `0`。 若无显式的构造函数,则编译器认为该类有隐式的默认构造函数。换言之,若无定义任何构造函数,则编译器会自动生成一个默认构造函数,并会根据成员元素的类型进行初始化(与定义 内置类型 变量相同)。 在这种情况下,成员元素都是未初始化的,访问未初始化的变量的结果是未定义的(也就是说并不知道会返回和值)。 --- 如果需要自定义初始化的值,可以再定义(或重载)构造函数。 一般来说,默认构造函数是不带参数的,这区别于构造函数。构造函数和默认构造函数的定义大同小异,只是参数数量上的不同。 构造函数可以被重载(当然首次被叫做定义)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已经定义了构造函数,那么编译器便不会再生成无参数的默认构造函数。这会可能会使试图以默认方法构造变量的行为编译失败(指不填入初始化参数)。 使用 C++11 或以上时,可以使用 `{}` 进行变量的初始化。 --- 使用 `{}` 进行初始化,会用到 std::initializer\_list 这一个轻量代理对象进行初始化。 初始化步骤大概如下 1. 尝试寻找参数中有 `std::initializer_list` 的默认构造函数,如果有则调用(调用完后不再进行下面的查找,下同)。 2. 尝试将 `{}` 中的元素填入其他构造参数,如果能将参数按照顺序填满(默认参数也算在内),则调用该默认构造函数。 3. 若无 `private` 成员元素,则尝试在 **类外** 按照元素定义顺序或者下标顺序依次赋值。 --- ```cpp class Object { public: int weight; int value; Object() { weight = 0; value = 0; } Object(int _weight = 0, int _value = 0) { weight = _weight; value = _value; } // the same as // Object(int _weight,int _value):weight(_weight),value(_value) {} }; // the same as // Object::Object(int _weight,int _value){ // weight = _weight; // value = _value; // } //} Object A; // ok Object B(1, 2); // ok Object C{1, 2}; // ok,(C++11) ``` --- 关于隐式类型转换 有时候会写出如下的代码 ```cpp class Node { public: int var; Node(int _var) : var(_var) {} }; Node a = 1; ``` 看上去十分不符合逻辑,一个 `int` 类型不可能转化为 `node` 类型。但是编译器不会进行 `error` 提示。 原因是在进行赋值时,首先会将 `1` 作为参数调用 `node::node(int)`,然后调用默认的复制函数进行赋值。 --- 但大多数情况下,编写者会希望编译器进行报错。这时便可以在构造函数前追加 `explicit` 关键字。这会告诉编译器必须显式进行调用。 ```cpp class Node { public: int var; explicit Node(int _var) : var(_var) {} }; ``` 也就是说 `node a=1` 将会报错,但 `node a=node(1)` 不会。因为后者显式调用了构造函数。当然大多数人不会写出后者的代码,但此例足以说明 explicit 的作用。 *不过在算法竞赛中,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常用的是 "加强对代码的规范程度",从源头上避免* --- ### 销毁 这是不可避免的问题。每一个变量都将在作用范围结束走向销毁。 但对于已经指向了动态申请的内存的指针来说,该指针在销毁时不会自动释放所指向的内存,需要手动释放动态内存。 --- 如果结构体的成员元素包含指针,同样会遇到这种问题。需要用到析构函数来手动释放动态内存。 **析构** 函数(Destructor)将会在该变量被销毁时被调用。重载的方法形同构造函数,但需要在前加 `~` *默认定义的析构函数通常对于算法竞赛已经足够使用,通常我们只有在成员元素包含指针时才会重载析构函数。* ```cpp class Object { public: int weight; int value; int* ned; Object() { weight = 0; value = 0; } ~Object() { delete ned; } }; ``` --- ### 为类变量赋值 默认情况下,赋值时会按照对应成员元素赋值的规则进行。也可以使用 `类名称()` 或 `类名称{}` 作为临时变量来进行赋值。 前者只是调用了复制构造函数(copy constructor),而后者在调用复制构造函数前会调用默认构造函数。 另外默认情况下,进行的赋值都是对应元素间进行 **浅拷贝**,如果成员元素中有指针,则在赋值完成后,两个变量的成员指针具有相同的地址。 ```cpp // A,tmp1,tmp2,tmp3类型为Object tmp1 = A; tmp2 = Object(...); tmp3 = {...}; ``` 如需解决指针问题或更多操作,需要重载相应的构造函数。